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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法院的观点[3/3页]

  人在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中,已经选择不行使相关法律权利。对于权利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应当予以尊重。”

  “二、二原告均有养老保险,其生活具备一定保障。原告提供的病历,也仅为一些基础疾病。就二原告目前情况而言,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因此,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的基础条件。”

  “三、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对法律事务的庄严承诺。若允许当事人随意反悔,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公序良俗。因此在协议具备履行条件的情况下,被告方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苑秋说道。

  “当事各方还有补充意见吗?”

  “没有了”原被告均回答。

  “好,现在进入调解阶段。”陈小瑕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先征求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对于今天这个案件,她觉得调解结案,远比硬性判决更为妥当。

  “原被告当事人,先进入调解室等待。被告代理人,你留一下。”陈小瑕单独留下了被告代理人苑秋。

  “苑律师,对于原告代理人的意见,你有什么看法?”

  “我的观点,在代理词中已经说了。”苑秋觉得陈小瑕没有必要单独找自己谈这件事。

  “好吧。我这么说,咱们今天的案件涉及到的是一个法律上的空白。法律对于养老协议的效力没有明确规定。是这么回事吧。”陈小瑕说。

  “是。因为是法律空白,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效力是应当得到法律保护的。虽然原告两个人年龄是大了一些,不过他们的身体还没有到不能独立生活的程度。如果协议履行可能产生影响到二原告正常生活的程度,我们也不反对被告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

  “苑律师,你说的不错。不过你有没有想过法院是怎么想的。”

  “法院?”

  “是呀,类似的问题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可是在实践中却时有发生。你有没有想过法院对于这类案件是什么观点?”

第59章 法院的观点[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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