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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〇二章世俗化的恶行[2/3页]

  之间合法的交往和繁衍。

  在两个小案例之中,赵缺日看到了道德和法律的逻辑混乱。道德和法律的逻辑一旦混乱,那道德和法律的合理性就将荡然无存。

  前一个案例带来的后果是同性恋合法化,后一个案例带来的是性行为交易一部分违法另一部分合法,这是不是把道德和法律的合法性根基给破坏的一干二净?

  当代国家政权作恶,主要的表现就是在进入了现代社会之后,社会发展的同时,道德建设和法律建设严重滞后,用以往的道德和法律来治理现在的社会问题,这又怎么不会加强社会问题的更加严重?

  现在的社会问题是,同性恋这个在传统文化之内是社会道德不允许的,而今天大部分国家政权,不得不做出巨大让步,使之合法化。

  至于国家政权整治**易行为的,那就更加的可笑。可笑的是一部分**易行为被认定为嫖和卖,但凡抓到了要加重处罚力度。而另一部分媒体都公开了,却被视为仅仅只属于道德问题,既然只是道德问题,那就用道德谴责来替代处罚,这就是另一种不公平的合理化及合法化,可是前面歪了,后面真的就能合理合法?

  刚刚所举例这一种现象,当代社会是怎么个混乱的请诸位再仔细看看,**易行为在当代社会被细分为三大类:在穷人范畴被定义为嫖或者卖;在富人身上被归类为包小三和傍大款;在官员身上被归类为生活作风问题。分别起了这样的名称来定义,这尼玛比的真是高大上得很。

  第三个小案例:碰瓷和诬告正在流行化,这里面的悲剧太多了,太敏感了,太不好在这里一一展开了。碰瓷和诬告,一下子把传承几千年的社会道德直接击穿,从此再无社会道德可言。

  归结下来,从两性之间、碰瓷之时、诬告后果,凡此种种,谁还敢拍着胸脯说,现在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优秀传统的、文明典范的文化大国?

  政权的虚伪性,作恶本性在这些社会问题面前表露的一览无余,这让社会新生代还怎么能感受到公平?怎么还能再次信奉道德的力量?法律被执法者肆意妄为,糟蹋的再无威严和正义。这样的状况谁敢说不存在?谁还能拍着胸脯说教道德?要人们遵纪守法的同时,自己虚伪的在享受着特权式的违法乐趣,然后媒体混乱性的进行披露,引起的反应就是谴责者有、羡慕者亦有,还是那句话,除此之外呢?这里面哟,怎一个乱字了得哦!

  这一大范畴大约都可以算作是群体的世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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