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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父与子[2/3页]
在我名下,将来也有后老伴的一部分。所以他才先下手为强。我知道,这一定是他母亲教他这样做的。”
“这个房子我是万万不能卖的。卖了,我就没有立足之地了。后老伴是不可能到儿子那里与前妻一起居住的。我也不会去。但现在这种情况,我也是无奈。”
“如果像你这么说的,那么事情倒是好办。只是你儿子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知道,虽然你们是父子,可是你儿子一样不能随意侵犯你的财产权利。这一点,你想好了吗?”
“想好了。其实这件事情倒不是最关键的地方。因为我儿子把房子卖到了他的一个朋友那里。真要是追回,也是可以的。只是现在我已经与儿子彻底闹翻了。我也不指望他再给我养老了。我想是不是可以把原来给他的房子追回来。”
“这可能有些难度。”
“是呀,韩律师。我也不瞒你,我找到你之前也咨询了很多律师,都说这是一种赠与关系。给出去的东西,就要不回来了。”赵清说。
“这么说是正确的。只是你这件事有些特殊。你把你的房子给你儿子,法律上称为赠与。赠与物交付之前,你是可以随时反悔,不再履行相关承诺的。不过,一旦交付之后,也就是房屋转移之后,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你是不具备反悔的权利的。”
“那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可以反悔?”赵清问道。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形都可以。”
“那么,我儿子属不属于侵害赠与人的情况。我就是赠与人。”
“关于这个侵害的理解,在法律上没有准确的定义。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从严掌握。所以你的这个案子,你问了很多律师,他们都认为不能要回来,也就是撤销赠与。还是因为他们不看好在从严的标准上,你儿子的行为构成对你的侵害。”
“为什么?”
“有一种观点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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