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百二十四章 白马王子  屌丝的陌生朝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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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 白马王子[2/3页]

  走到五六匹骏马旁边。

  正如此人所说,这几匹马通体发黑,四肢还算健硕,体型也不小,放在中原属于不错的品种。

  任宁摸了摸马肚子,看了看手上鲜红色的液体,顿时眼前一亮。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汗血宝马这个名字,听说过的多半懂马,也知道汗血宝马的汗液呈现红色,犹如血液因此得名。

  “怎么样,没骗您吧!”这名商贩奸诈的笑了笑。

  任宁把汗液放到鼻子跟前,轻轻地嗅了嗅,同样笑道“老板,你可不够厚道,这分明是红色染料,哪里是汗液。”

  人的汗液尚且有些异味,更何况是马,然而任宁手上红色的液体没有丝毫异味,分明是红色染料。

  被任宁拆穿后这名商贩尴尬的笑了笑“公子果然慧眼,果然慧眼。”

  任宁不愿跟他在这扯皮,沿着马市继续溜达,眼睛不断在骏马身上扫过。

  任宁没有刻意研究过马,却见过不少好马,所以说有一定的经验,他评判马匹的好坏也有自己的标准,既不看体型,也不看马蹄,甚至不分品种,唯一的标准就是:颜色。必须是纯白色的马驹。

  纯白色的马并不多见,任宁找遍了整个马市也仅仅发现三匹,并且都不算是良品,体型偏小。

  任宁尝试着骑了几步,立刻选择了一匹性情温顺的。

  这匹马是用来送给秦歆瑶的,自然要好看,更要温顺,至于跑的快慢倒也不关紧要。

  付钱之后,任宁买下这匹白马,竟是直接骑着回酒楼。

  一身素白色长袍,配上纯白马驹,倒有几分潇洒,任宁尝试着加快了速度,嘴里还大声喊着“笨女人,你的白马王子来了!”

  这匹马的速度任宁实在不敢恭维,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回到酒楼,比起步行也快不了多少。

  “老子的小白龙,可能差一双翅膀。”任宁无奈的自言自语。

  进了酒楼任宁立刻把秦歆瑶找来,亲自牵着白马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对方。

  秦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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