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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拯救孙郑瑶[2/3页]

  幕中的京都师范大学。

  有王若曦在,双方沟通方便了很多:“案件我看过了,顺便问了几个朋友。那女孩最关键问题是,用破碎的酒瓶子,十几次刺进对方身体,导致对方器官无法修复的损伤。”

  真有速度啊,不愧是做律师的,可以第一时间知道案件的细节。

  此前江启鸣没机会知道,李淑华点点头:“这个的确是问题,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第一次出手能算是误伤或者激情伤人。像她那样,十几次出手,就要定性为故意伤害了。”

  难度很大么?王若曦点点头叹口气:“其实本来是受害人,现在成了犯罪嫌疑人,女孩太冲动了。”

  冲动?江启鸣沉声道:“首先一点要声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点不能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好一个“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个“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这两点让四位律师连连点头。

  没想到这位对法律名词如此熟悉,而且解读的如此到位,让王若曦对江启鸣刮目相看。

  “第三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这一点尤为重要!”

  很奇怪,这种场合下,三实大叔都能成为中心,让几位大牌律师只有倾听的份儿。

  偏偏这位,总是喜欢让人无视他,总是穿着最朴素的衣服,解雨馨很难理解。

  江某人越说越顺:“别忘了侵犯孙郑瑶的是孔武有力的男子,遭受第一下刺伤,完全可以再度反击伤害女孩!”

  说的非常对,李淑华肯定道:“同意!女生天生弱者,在男生面前,力量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拿起武器防卫反击合理合法。”

  有这样的认知最好不过,不得不说这几位女律师三观很正,江启鸣满意至极。

  “行使正当防卫权,首先必须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充分行使正当防卫权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

  他真的不是学习法律的么?几位律师不知道,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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