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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友谊[1/3页]
录音。
DIVA的唱功没得挑,林见鹿现如今的声音状态也正渐入佳境,上午九点多开始,都没到中午,彻底搞定。
连续三天钉在录音棚里的齐格·舒伯曼喜笑颜开。
反倒是赵明信这个正牌老总,理论上是林见鹿真正的老板,後知後觉地听说林见鹿已经在录新专辑了,在第三天,才终於仓促赶过来。
但他也无话可说,他知道自己此前失过分。
後悔了,但是也晚了。
像林见鹿这种人的友谊,本就不易获得,一旦让他失望,想要弥补,更是难上加难一一他没有丝毫不满的意思,反而凑上来恭喜,「见鹿,这两首歌都特别棒!我就知道,以你的才华和自律,肯定不会停下创作的。」
嗯,这吹捧的实在是有点刻意了。
夸林见鹿什麽都行,夸他自律,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敢信。
他现在菸酒茶样样都占,练声绝对称不上勤勉,刚穿越那时候还曾经想要尝试一下自己也搞个创作,塞进自己的专辑里看看口碑什麽的,现在也是早已放弃,自认自己没什麽才华了,他每天都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女人的肚皮上,需索无度,且至今仍保持贪婪,而与此同时,他还每天都要拿出大量的精力,来处理自己的商业布局,以及同样大量的时间,去轮流安抚自己的二十多个情人、女朋友,除此之外,他还很不务正业地跑去拍戏,一年之内就拍了两部电影了一一说他自律,实在是叫人笑掉大牙。
但是,没问题,适应了,也不拿任何人的奉承当真了,这时候录音也结束了,林见鹿本就很开心,於是拍拍他的肩膀,「跑了一圈?感觉怎麽样?」
他回答:「很好!不能再好了!都很期待你的新歌!」
说话间,他还从包里掏出一张全新未破封的CD——唔,《Worth—It》,单曲碟,看看背面,定价4.99米刀,拆开看看里面,嗯,有一张独特的明星卡,是自己和李雯的合照,照片挺硬,拍照那天的李雯也显得格外光彩焕发。
就是————嗯,怎麽说呢,其实林见鹿至今都觉得,那麽一张碟,里面居然只收录了一首歌,就这,得是多爱才会掏五刀去买它呢?
但是,没问题,在欧美这边,单曲碟、EP碟卖过千万张销量的都有不少。
其实李雯个人的首张全英文原创专辑,早都已经录好了,只差正式灌制、上市,但现在,那份计划要押後,先上这张单曲碟,通过林见鹿的合唱,打林见鹿的名头,再给李雯带一把名气,卖上半年,然後再把这首单曲收录进李雯的专辑里,然後再推专辑一既保证林见鹿的利益,又兼顾提携新人。
然而,本来也没那麽急,但林见鹿却偏偏催,要求九月底之前,这张碟必须上市,且直接就大力推别人或许不在意,但他在知道了布兰妮·斯皮尔斯的《...Baby—One—More—Time》已经完成了录制,最近正在拍MV,大概会在十月底,就会正式全球发行之後,却不可能像别人那麽松弛。
开玩笑,全球流行天王当然够牛逼,当然可以谁都不怕,更不要提还是单曲碟碰单曲碟,布兰妮再牛,也得有个红起来的过程,然而,那毕竟是小甜甜啊!
万一两张碟、两首歌正面碰上了,自己被人家给干趴下了怎麽办?
丢人不丢人?
是不是反倒会助长小甜甜自己,以及她那对难缠的父母的气焰?
神,是不可以流血的。
超级流行天王,是不可以输的。
一次都不行!
金身不破,就永远是金身,永远光芒万丈,越来越光芒万丈!
一旦金身破了,哪怕一次,那就谁都敢上来试试看能不能再破你一次,想要踩着你证道了!
《Worth—It》九月底之前上市,力推,争取能拿到冠军单曲,而且最好能拿个几周,多卖几张,然後,等《...Baby—One—More—Time》上市发行,有那麽个一两周的发酵时间,大约是有足够的把《Worth—It》挤下来的实力的,到时候就顺利接班呗,反正已经称霸几周了,後力不济就比较正常了,不丢人一《...Baby—One—More—Time》里,当然没有自己的利益,但布兰妮本身就是自己的利益!
那丫头虽然蠢得很,一根筋,但引导的方向对了,还挺可爱的。所以,不打算跟她竞争,反倒是打算帮她推一把,在她走红的轨迹上,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一嗯,这很有意思。
你红不红,其实本在两可之间,是神推了你一把,所以你红了!
啧啧————穿越者的先见之明真是可怕!
「嘿,各位好!」
「哦,林!」
————
当天下午,林见鹿已经换了战场。
这里是《...Baby—One—More—Time》的MV拍摄现场,早已收到消息的布兰妮·斯皮尔斯远远地看到一列车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等看到林见鹿下了车,跟Jive唱片公司的几位高管,以及MV的导演、摄影师打招呼,更是激动得双手握拳,几乎就忍不住要跑过去。
嗯,之於Jive唱片公司的几位高管来说,这份功劳当然是张爱嘉这位大经纪人的,是她「说动」了全球流行天王,跑来为布兰妮·斯皮尔斯这样一个小女孩儿的人生首支单曲的MV出镜—这份面子,简直大了去了,而且它证明了,嘉这位经纪人,竟真的有调动林的能量!
但是到了布兰妮这里,她却坚持认为,是因为林喜欢自己、愿意支持自己,所以才愿意来参与自己的MV的!
「嘿,sweetheart!"
「哦————」
终於来到了面前,一声「sweetheart」,直接把布兰妮的眼泪给叫出来了,嗯,就是那麽容易动感情的女孩儿,於是哭着就扑进林见鹿的怀里,抱住了他。
「哦————哈哈哈,别哭,别哭!」
安抚好一阵子,她才终於收了眼泪,特别开心地看着林见鹿,然後傲娇地环视一圈一嗯,看看,林可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你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接吻了!
哼!
敢看不起我?瞧不上我?
林都来参加我的MV拍摄了!他说的,我一定会红的!就算我红不了,他也要把我捧红!因为他爱我!
很快,布兰妮的爸爸也过来握手,一脸激动地表示感激。
嗯,应付一下一张爱嘉对这家夥做了仔细的全套背景调查了,一个普通的阿美利加中年男人,本来是定居在路易斯安纳州肯特伍德乡下的一个小镇上,勉强算是个工程承包商,多少算是有点能力的人,但也有限。
而事实上,打从後世的角度往现在看,他肯定是一个贪婪的人,甚至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丧尽天良了,但至少就现在,他还的确只是在寄希望於把女儿捧红,并且希望能够从女儿的成功中分润一杯羹的一个普通人一一当然,现在的他,最贪婪最大胆的想法,估计也就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够顺利地成为一名歌手,能够一年赚取百万米刀级别的收入,就很满足了。
後来的事,随着布兰妮一炮而红,而且还越来越红,他的野心和贪婪会越搞越过火,那是後话一当然,不得不防。
「不用客气,布兰妮是我的女孩儿,我愿意拿出时间和精力来,帮她成功!」
这个话,略略有些明牌,「我的女孩儿」这个话,无论中外,显然都不是可以随便说的,它带着强烈的占有、统治、管辖的意味,杰米·斯皮尔斯很明显听懂了,但他的表现,却是异常的惊喜,「是的,是的!都要依靠您!」
嗯,这个就又得说,据林见鹿个人的观察,欧美社会的父母、家庭,绝不是自己上辈子看过的那些鸡汤科普说的那样,什麽十八岁之後就不管了,任由孩子自己去闯荡之类的,扯淡,欧美的大量正统的基督教家庭,往往都异常传统,看重亲情、看重家庭伦理、也很乐意对子女进行托举。
一个正常的阿美利加家庭中的父亲,大约是不会允许一个男人,对自己才刚十七岁的女儿说「她是我的女孩儿」这种话的一那意味着对方清楚地表达了要占有自己的女儿,甚至剥夺自己的父权。
所以,这可以算是一次试探。
但偏偏,杰米·斯皮尔斯给出了一个最符合林见鹿心里对他的思维定式的回答一他的表情、他的话、他的一切反应,似乎都在说,开玩笑,堂堂全球流行天王,表示看好我的女儿,愿意提携她、托举她,并开口称呼她为「我的女孩儿」,这绝对是一种垂青、一种天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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