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一章 日子要难过了  穿书年代,咸鱼女配躺赢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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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日子要难过了[1/3页]

  黑板并不难做。

  找一块木板,上面涂满黑色的墨水,应该就成了。

  但很快,宋娟就意识到,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模板好找,但黑色墨水不好找啊。

  家里虽然有些墨水,但不够涂满一整块木板。

  而且,就算做成了黑板,粉笔又去哪儿找?

  还有就是粉笔灰吸多了,容易得呼吸道疾病。

  “这做老师,还真的是个高危职业啊!”

  宋娟最终把做黑板的念头丢开了。

  她不想自己还没正式就职,就已经开始发光发热。

  不过,拿小侄子们练手这事儿,还是可以继续的。毕竟,办法总比困难多。

  宋娟将自家三哥带回来的白纸铺开,找出家里的毛笔,宋娟开始一笔一划地写起大字,准备当成模板,让小侄子照着写。

  一个个大字在宋娟的笔下成形,谈不上多漂亮,但至少方方正正。

  遥想当年,宋娟也曾上过书法课。

  可惜,玩心太重,并没有学有所成。

  但在这个年代,她这一笔毛笔字,多少也算是能上得了台面。

  除了要学习的基本的文字,宋娟没忘记写一些适合这个年代的口号、标语,终归是要入乡随俗。

  “哎呀,我闺女这字写的真好看!”

  李桂兰从屋里出来,没听到宋娟的动静,便进了宋娟的房间,看到宋娟写好的一张张大字,那叫一个两眼冒光。

  虽然这些字她不认识几个,但就是觉得自家闺女的字写的好看。

  “妈,你忙完了?”

  宋娟收笔,看向李桂兰。

  李桂兰脸上满是灿烂的笑,道:“没呢,这不是该做饭了吗?”

  “到时间了吗?”

  宋娟刚才也是写得入神,没注意到时间的流逝。

  “可不是,该做午饭了!”

  “要不然,等你爹回来,又得念叨了!”

  “不说了,你慢慢写,妈去做饭!”

  李桂兰飞快退出去,直奔灶房。

  宋娟收起已经写好的纸张,将毛笔跟墨水也都收起来,这才奔向灶房,帮李桂兰做饭。

  “哎呀,你去写字,那是正事儿!”

  李桂兰看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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