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八章 死无对证!  大秦之开局忽悠皇帝造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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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死无对证![2/3页]

  青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他感觉到众人目光又都回到自己身上了,有种扒光了衣服被人看的感觉。

  “咸阳都水丞赵长青滥用私权,所犯通钱罪。各位可有疑义?”最靠近阎乐的陪审官率先发问。

  身旁几位陪审官翻动卷宗和法令,都表示同意。

  “我有疑义。我滥用私权?我一没把自己的亲信安排进了都水司,二没有将渭河泾河的河堤修到了我家门口。三,本官没有贪污,这都是为了修建水利筹集资款。”赵长青站直了说道,偷瞄右侧四名陪审员。

  他们还在翻看竹简,都水令句淮的一大摞竹简实在太多,暂时还未看完。

  “内史大人,你觉得呢?”趁右侧陪审员还未看完,左侧陪审官顺势询问内史阎乐。

  “你们几位有何问题,可以询问都水丞赵长青,本官今日抱着学习的态度观看这场审理。”阎乐又把皮球踢给了右侧陪审员。

  “都水丞可为自己辩解,待我等查验是否属实。”

  右侧陪审官开口,似乎是偏向自己一些。

  两边陪审官似乎是两个阵营,赵长青看的真切,感觉咸阳官员的关系也是派系林立。

  只要双方有争端,这次就能混过去,赵长青心中发出一阵反派的标准笑声,只等陪审官开问。

  赵长青深知秦朝奉行法家“明主治吏不治民”的思想,对贪赃的官吏给予严格的制裁。

  秦律中关于贿赂的罪名为“通钱罪”,规定“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只要贪污一钱就要入罪。

  他自己都不知收了多少钱,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个百两黄金。这些想要走后门的大家族子弟没有军功,还想当官。

  赵长青感觉自己站在正义的身旁,他是正义的伙伴。使用非正义的手段为正义事业添砖加瓦。

  “府中公金钱私赉用之,与盗同法。都水丞你可知晓?”左侧陪审员率先问道,不等赵长青自行辩解。

  秦朝法律中公物私用的行为按照盗窃罪进行惩处。

  可是老子又没走挪用公款,也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凭什么啊!

  “我不知晓!都水司水利钱资归都水令大人掌管,我只负责实施。再说了,我家大人都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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